关于落实2020年上海大学财务报表审计整改意见的通知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2020年上海大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已结束。针对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未能严格执行财产定期清查制度,未能定期全面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仅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或进行专项盘点”的情况,审计报告给出了整改意见:“严格执行定期财产清查制度,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每年年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为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建议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尽快组织归口管理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及自查盘点表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