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搬迁学院资产盘点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2-11-08  李红艳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防范学院搬迁过程中国有资产丢失,加强和规范对国有资产动态、适时的监督管理,国资处、实验设备处、后勤集团要求相关学院在搬迁前开展资产盘点工作,现就资产盘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产盘点内容:全部仪器设备和办公家具。
    二、 资产盘点基准日:2012年4月30日
    三、 资产盘点日程安排:2012年6月5日~6月30日
    (1)仪器设备:请各学院、各单位于截至日期(6月30日)前将已达到报废年限拟报废设备的报废单(2011年已办过报废手续的设备无需再报)、经清查无实物拟报失的报失单,一并递交到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延长校区北大楼105,张新超老师)。各类在用的空调请单列清单,注明机型和房间号。
    实验设备处将在7月上旬集中回收报废设备。
    (2)办公家具:请各学院、各单位于截至日期(6月30日)前将后勤集团要求提交的相关盘点清单邮件发送给后勤集团行政科周伟老师(2011年已办过报废手续的办公家具无需再报)。
    四、注意事项:无实物的设备和家具报失应由当事人写情况说明并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有公安机关备案的应附公安局案件接报回执单)后分别递交到后勤集团后勤行政科(延长校区教育超市楼上,周伟老师)、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延长校区北大楼105,张新超老师)。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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