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置依据
1.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4号)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总则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沪教委国资[2014]31号)
3.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8号)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试点下放部分高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国资[2017]34号)
5.资产处置审批权限下放后学校固定资产处置操作细则(上大制[2017]12号)
二、处置流程
目前学校的国有资产处置流程有三类:
1、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8号),我校制定的资产处置流程如下:
2、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试点下放部分高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国资[2017]34号),我校制定了自主处置权限范围内的资产处置流程:
3、针对学校由于历史原因存在部分未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的国有资产,其处置流程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