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务处年终结算通知

    创建时间:  2023-12-06  金惠芳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更好服务师生,做好我校2023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财务报销工作

    01报销决算原则

      以合法合规执行预算为原则,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规范经费使用,严禁突击花钱,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02年终关账安排

      20231130日(周四)为N卡经费报销截止日,请在截止日(含)前将相关业务材料递交至各投递点。

      20231210日(周日)为本年度所有经费报销截止日,20231211日至202417日为关账期,暂停对外办理一切业务。财务处集中力量处理前期已收取的报销单据,做好年终结算工作。

    关账期间,如有紧急业务,请至行政楼108财务大厅293031号柜台咨询。

    03网上预约报销(含智能报销)

      所有报销系统自2023121024点关闭预约,202418日(周一)重新开放。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可开始进行填报,将报销单及材料投递到各自助投递机。

      自助投递机20231211日(周一)16:00起关闭投递,202418日(周一)重新开启。请老师们提前进行报销预约、投递。

    04 2023年票据报销截止日期

     2023年的业务票据,报销截止日期为2024331日,过期票据不予报销。

    二、 年终核销清理事项

    01往来款清理

      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各类往来款。往来款查询路径如下:

      1.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点击一网通办”→“财务门户”→“往来款清查”→“预付款项菜单,查询个人名下的未清借款记录;

      2.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的经费查询人员)点击一网通办”→“财务门户”→“经费查询” →“未清借款查询查看经费项目下的未清借款记录。

    02票据清理

      已开具发票(收据)、尚未收到款项。请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点击一网通办”→“财务门户”→“往来款清查”→“预开票据菜单查询,对每一笔的应收账款进行梳理,及时向付款单位催讨款项、核销所预开的票据,确保经费及时到学校账户。

    三、 其他工作

      1.所有通过平台发生的测试、材料、办公用品、设备、化学试剂等相关业务自1210日起暂停,请各平台在1212日前完成本年度结算工作。

      2.已完成资产采购结项的业务请尽快办理资产入库和财务报销。资产智慧管理平台的新增资产(含低值耐耗品)入库业务将于20231210日起暂停,202418日重新开放。资产已入库尚未办理财务报销的,请于1210日前提交报销材料至财务处办理报销。

      3.科技园区、后勤保障部于20231130日前完成2023年的出租出借租金催讨与财务入账工作。

      4.物资管理部门应集中力量做好物资清查、盘点和对账工作,并于20231227日前将报表报送财务处进行结算,并与资产对账员进行对账。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房屋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博物馆、科研管理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1227日前将2023年资产的增减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6.后勤保障部(膳食中心)于20231227日前将会计报表报送财务处。

      7.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收据、发票,必须将所有领用的票据在20231227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202413日起到财务处办理申领手续。


     请各单位以适当方式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教职员工,感谢大家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

    财务处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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