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一年一度的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展开,为了更好服务师生,做好我校2023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财务报销工作
01报销决算原则
以合法合规执行预算为原则,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规范经费使用,严禁突击花钱,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年终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02年终关账安排
2023年11月30日(周四)为N卡经费报销截止日,请在截止日(含)前将相关业务材料递交至各投递点。
2023年12月10日(周日)为本年度所有经费报销截止日,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7日为关账期,暂停对外办理一切业务。财务处集中力量处理前期已收取的报销单据,做好年终结算工作。
关账期间,如有紧急业务,请至行政楼108财务大厅29、30、31号柜台咨询。
03网上预约报销(含智能报销)
所有报销系统自2023年12月10日24点关闭预约,2024年1月8日(周一)重新开放。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可开始进行填报,将报销单及材料投递到各自助投递机。
自助投递机2023年12月11日(周一)16:00起关闭投递,2024年1月8日(周一)重新开启。请老师们提前进行报销预约、投递。
04 2023年票据报销截止日期
2023年的业务票据,报销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过期票据不予报销。
二、 年终核销清理事项
01往来款清理
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各类往来款。往来款查询路径如下:
1.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点击 “一网通办”→“财务门户”→“往来款清查”→“预付款项”菜单,查询个人名下的未清借款记录;
2.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的经费查询人员)点击“一网通办”→“财务门户”→“经费查询” →“未清借款查询”查看经费项目下的未清借款记录。
02票据清理
已开具发票(收据)、尚未收到款项。请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点击 “一网通办”→“财务门户”→“往来款清查”→“预开票据”菜单查询,对每一笔的应收账款进行梳理,及时向付款单位催讨款项、核销所预开的票据,确保经费及时到学校账户。
三、 其他工作
1.所有通过平台发生的测试、材料、办公用品、设备、化学试剂等相关业务自12月10日起暂停,请各平台在12月12日前完成本年度结算工作。
2.已完成资产采购结项的业务请尽快办理资产入库和财务报销。资产智慧管理平台的新增资产(含低值耐耗品)入库业务将于2023年12月10日起暂停,2024年1月8日重新开放。资产已入库尚未办理财务报销的,请于12月10日前提交报销材料至财务处办理报销。
3.科技园区、后勤保障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的出租出借租金催讨与财务入账工作。
4.物资管理部门应集中力量做好物资清查、盘点和对账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7日前将报表报送财务处进行结算,并与资产对账员进行对账。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房屋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博物馆、科研管理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12月27日前将2023年资产的增减情况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6.后勤保障部(膳食中心)于2023年12月27日前将会计报表报送财务处。
7.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收据、发票,必须将所有领用的票据在2023年12月27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2024年1月3日起到财务处办理申领手续。
请各单位以适当方式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教职员工,感谢大家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
财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