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上海大学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学校资产实际管理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全面摸清学校“家底”,现启动2023年度上海大学资产盘点工作。为确保本次盘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目标与原则
此次盘点工作以“统一要求、统一方法、自查为主和抽查为辅”的原则展开,通过对学校资产的全面盘点,了解学校资产的实际状况,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 盘点基准日
以2023年8月31日为盘点基准日,盘点截止基准日的资产实际存量情况。
三、 盘点内容
所有权归属上海大学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设备;
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图书档案;
5.文物和陈列品;
6.无形资产。
此外,如遇历史原因存在无账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也应纳入本次资产盘点范围。
四、 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本次资产盘点工作将通过上海大学资产智慧管理平台资产盘点模块开展实施。请资产使用人逐一核对名下资产账目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盘点结果。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盘点结果后提交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管理员审核。
在盘点过程中资产使用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登录方式:上海大学一网通办→资产财务→资产智慧管理平台→我要盘点→盘点
2.如该条资产正处于业务办理中(如信息变动、调拨、交接等),将导致无法盘点,请先结束业务办理后再进行盘点。
3.如资产实际存放地为过道连廊、大厅或其他在存放地系统里未显示的临时搭建场所,请选择相近的地点填列,实际存放地信息可在备注栏填列。国有资产原则上不允许存放在校外。
4.盘点结果有两种,无盈亏和盘亏。如账实一致,请资产使用人在更新存放地点后选择“无盈亏”;如确因自身原因丢失或被盗资产的,请资产使用人选择“盘亏”。盘点结束后请尽快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办理赔偿手续。
在盘点过程中部门资产管理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登录方式:一网通办→资产财务→资产智慧管理平台→资产业务办理→部门资产盘点→盘点任务查询
2.审核盘点结果:点击盘点任务查询模块,进入盘点任务列表界面,选择“盘点→审核操作→审核通过”
3.提交盘点结果:回到盘点任务列表界面,选择“盘点任务查询→提交结果”
五、 工作安排
1.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归口管理资产特点制定具体盘点计划与方案,并根据资产使用单位盘点进度开展抽查盘点。
2.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产盘点工作报告,并将部门领导签字、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告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在盘点报告中,请针对资产盘点结果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琦、蒋宛真
联系地址:宝山校区行政楼301室
联系电话:66136602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