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沪教委国资产[2020]11号)

    创建时间:  2020-05-06  金惠芳    浏览次数:


                     市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沪教委国资产[2020]11号)

    固定资产类别

    内容

    最低使用年限(年)

    房屋及构筑物

    业务及管理用房

    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0

    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30

    简易房、房屋及附属设施、构筑物

    8

    通用办公设备

    计算机设备

    6

    打印机(A3网格打印机、A4普通激光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及其他打印机)

    6

    一体机

    6

    复印机

    6

    速印机

    6

    扫描仪(双面扫描仪、便携式扫描仪)

    6

    传真机

    6

    电话机

    6

    碎纸机

    6

    投影仪(固定投影仪、可移动投影仪)

    6

    数码摄录设备(照相机、数码摄录机、其他摄影摄像设备)

    6

    网络设备

    6

    空调

    6

    其他通用办公设备

    6

    通用、专用设备

    车辆

    8

    通信设备

    5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5

    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

    5

    文艺设备

    5

    体育设备

    5

    娱乐设备

    5

    家具、用具及装具

    家具

    15

    用具、装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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