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结果公示1.3-1.7

    创建时间:  2020-01-03  金惠芳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比选购买企业清算法律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上海大学比选购买企业清算法律服务工作于2020年1月2日下午1点30分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4号楼504会议室举行评审会。本次评审会共有8家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其中1家缺席,视为弃权。七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每家律师事务所单独参评,评审专家现场评分。经统计,7家律师事务所得分排序(由高到低)如下: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上海智鼎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次评审会要求和评分情况,评审小组决议如下:推荐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上海大学企业清算法律服务的供应商。

    公示期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上海大学党政办公室反映,或向上海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反映或举报须以书面、署名形式进行。以单位名义反映、举报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举报问题的,须用真实姓名或当面反映、举报。

    上海大学党政办公室电话:66132222;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行政楼705室;接待时间:8:30---11:30 13:30---16:30

    上海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66132857;电子邮箱: sdjwjc@mail.shu.edu.cn;来信来访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接待时间:8:30---11:30 13:30---16:30

    上海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 上海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月3日

    上海大学比选购买企业体制改革审计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上海大学比选购买企业体制改革审计服务工作于2020年1月2日下午3点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区4号楼504会议室举行评审会。本次评审会共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六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参评,评审专家现场评分。经统计,5家会计师事务所得分排序(由高到低)如下: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事务所得分相同);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鼎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次评审会要求和评分情况,评审小组决议如下:推荐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上海大学企业体制改革审计服务的供应商。

    公示期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上海大学党政办公室反映,或向上海大学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反映或举报须以书面、署名形式进行。以单位名义反映、举报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举报问题的,须用真实姓名或当面反映、举报。

    上海大学党政办公室电话:66132222;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行政楼705室;接待时间:8:30---11:30 13:30---16:30

    上海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66132857;电子邮箱: sdjwjc@mail.shu.edu.cn;来信来访地址: 上海市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接待时间:8:30---11:30 13:30---16:30

    上海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 上海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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