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2018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8-12-11  叶琦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政府为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目标,从2019年1月1日起,高校将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实施好政府会计制度,学校将全面梳理往来款、资产、合同等工作,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开展会计核算,财务核算系统、会计科目、项目管理将发生重大变化。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以及2018年度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设备处、后勤保障部(房产和家具设备)、图书馆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2018年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表送国资处。

    2、物资管理部门应集中力量做好物资清查、盘点和对账工作,并于12月24日前,将报表送到财务处进行结算,并与资产对账员进行对账。

    3、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收据、发票,必须将所有领用的票据在2018年12月2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2019年1月3日起到财务处办理申领手续。

    4、已开具发票(收据),但款项尚未收到入账的,请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登陆上海大学信息门户网站,在“往来款项确认”-“应收账款”菜单中查询,对每一笔的应收账款进行梳理,及时向付款单位催讨款项、核销所预开的票据,确保经费及时到学校账户。

    5、有出租事项但尚未缴纳2018年度租金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2018年度的租金交至财务处。

    6、悉尼工商学院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会计报表送财务处,2019年1月10日前将2018年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表送国资处。

    7、后勤集团膳食中心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会计报表送财务处。

    请各单位以适当方式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教职员工,予以支持配合。

      国资处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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